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闻 2022年2月17日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国胜有意杀人、寻衅滋事、袭警案举行公然审理并当庭宣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对李国胜的死刑讯断,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
经审理查明:2021年11月18日中午,上诉人李国胜在餐馆就餐饮酒后,以村委会尚未支付其二千余元挖沟款为由,打电话要求本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赵某林到餐馆代其结算餐饮费,因不相符财政报账划定赵某林予以拒绝。下昼5时许,李国胜驾驶大型挖掘机到赵某林家,与赵某林再次发生口角,李国胜操作挖掘机先后将赵某林家大门、院墙、卫生间、窗户、空调、电动自行车和停放在门口的小汽车捣毁、砸烂,并挖断市政燃气管道。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副所长叶绚烂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,李国胜不听劝阻,继续实行违法行为。叶绚烂率领民警辅警疏散群众撤离,并责令李国胜住手危害行为。李国胜威胁民警并操作挖掘机用铲斗将民警叶绚烂、辅警尚士琳撞倒在地,用铲斗对倒地的叶绚烂举行延续拍击。时代,李国胜还用挖掘机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货车及出警警车砸毁。后李国胜驾驶挖掘机回到其家中拿出两把砍刀,返回赵某林家,将赵某林家院内一层的厨房扒毁。当晚公安机关组织警力,挪用大型车辆将李国胜围堵在空旷区域内抓获。经法医判定,叶绚烂因较大钝性暴力作用致全身多处骨折、多脏器损伤所引起的机械性窒息合并外伤性休克殒命。
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讯断认定被告人李国胜犯有意杀人罪,判正法刑,剥夺政治权力终身;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;犯袭警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;决议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力终身。宣判后,被告人李国胜不平,提出上诉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然开庭审理以为,上诉人李国胜目无王法,酒后滋事,逞强耍横,驾驶挖掘机肆意损毁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;后又操作挖掘机铲斗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员,对已倒地的警员延续拍击,致一人殒命,并砸毁警用车辆。李国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犯罪情节极其恶劣,结果及罪行极其严重,社会影响极坏,又系累犯,依法应予以严肃惩处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晰,证据确实、充实,治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讯程序正当,遂作出上述裁定。
当事人支属及社会各界群众共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。